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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扶持鞋业企业提档升级的十条政策

2018/9/13 20:53:0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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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关于扶持鞋业企业提档升级的十条政策 

  制鞋业是列为省级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的试点行业,也是我市传统产业优化升级的突出短板。为鼓励和扶持鞋业企业做大做强,引领和带动产业提档升级,着力提升温岭鞋业核心竞争力,在振兴实体经济、科技创新等政策的基础上,提出以下十条政策措施。 

  一、支持企业贡献升级。对当年实际入库税金200万元以上的鞋业企业进行地方综合贡献绩效评价,企业地方综合贡献绩效增长率15%(含15%)—50%的为良好,增长率超50%(含50%)的为优秀,分档给予一定的奖励。其中,评价良好的,最高奖励限额不超过增长15%(含15%)以上部分的50%;评价优秀的,再给予增长率超50%(含50%)以上部分全额奖励,最高奖励限额1000万元。 

  二、支持企业投资升级。对鞋业企业工业性投资5000万元以上且设备投资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,采取“先租后让”方式供地。 

  三、支持企业技改升级。对经备案登记(核准)且当年购置设备实际投资额达100万元以上〔单台设备10000元以上〕的鞋业企业,分档给予设备投资额一定比例的补助。其中,200万以内部分按6%补助,超过200万元以上部分按10%补助,超500万元以上部分按15%补助,超过1000万元以上部分按20%补助。 

  四、支持企业平台升级。对为温岭10家以上规上鞋业企业提供研发、设计等公共服务的鞋业研发、设计机构,按收取规上企业服务费的20%予以奖励,每年最高奖励限额200万元。对成功创建国家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的,予以奖励100万元、50万元。 

  五、支持企业研发升级。对鞋业企业与高校院所、研发机构合作的,按其研发合同金额已支付的50%予以奖励,每年最高奖励限额100万元。对鞋业企业与设计机构合作开发新产品的,按其设计合同金额已支付的20%予以奖励,每年最高奖励限额80万元。对鞋业企业与国家级、国际性工业设计大赛获奖作品对接并实现量产的,按合作实际发生额的50%予以补助,单个作品补助限额5万元。 

  六、支持企业质量升级。对每家规上鞋业企业发放10万元创新券,重点鼓励企业委托有资质的鞋类检测机构进行质量检测,按检测费用(含税)的50%予以补助。 

  七、支持企业品牌升级。对成功收购国内外驰名商标并实现量产的,给予收购费30%的补助,最高补助限额80万元。对获得许可使用国内外驰名商标国内经营权1年以上并实现量产的,给予实际支付许可使用费20%的补助,每年最高补助限额50万元。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品牌建设咨询、辅导、培育,且实际支付金额30万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%的补助,每年最高补助限额50万元。 

  八、支持企业渠道升级。对台州市级以上品牌(商标)鞋业生产企业当年度新设专卖店或新进国内外知名连锁超商的,按每家2万元予以补助,最高补助限额50万元。对鞋业生产企业以自主品牌(商标)开设天猫旗舰店或京东自营的,给予第一年开设、推广费用50%的补助,最高补助限额20万元。对鞋业生产企业以自主品牌(商标)实现年度网络开票销售额首次超过500万元的,一次性奖励10万元;年度网络开票销售额超过500万元且当年增长20%以上的,按其销售额的1%予以奖励,每年最高奖励限额30万元。 

  九、支持企业管理升级。对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企业管理咨询、辅导,且实际支付金额30万元以上的企业,给予实际支付金额20%的补助,每年最高补助限额50万元。对评为省级信息化管理、精细化管理、卓越绩效管理、信用管理示范企业的,给予30万元奖励。 

  十、支持企业安全升级。对首次通过国家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、二级达标企业评定的,分别给予奖励50万元、30万元。 

  附则:本政策由市经信局、市财政地税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解读,自2018年起实施,试行1年。享受上述扶持政策的企业必须是注册地在温岭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、主营业务收入1000万元以上的鞋辅材料生产企业、相关服务机构。政策执行具体要求参照《关于进一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振兴实体经济的若干意见(试行)》(温市委发〔201741号)附则相关条款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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